毕业生覆核冬季穿校裙规定被拒 官:严寒已准穿长裤
发布 : 2024-10-0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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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一名女生在中学毕业6年后,声称经常见到女学生受制于只准穿校裙的规定,在冬天不够御寒衣物,遂决定为全港女学生发声,入禀向她的母校提出司法覆核,要求修改只准穿裙子的校规。高院昨驳回其覆核许可,指她申请逾时,而且司法覆核不是为了处理公共机构内的微观管理方式。
入禀指性别歧视 冀放宽校规
申请人为阮旻僖;建议答辩人为阮的母校、中华基督教会基智中学,教育局列作拟有利害关系方。根据入禀状,阮认为一直以来的校规是女学生尽管在严寒天气下仍须穿校裙,但这项校规不合理及带有性别歧视,故希望法庭介入阻止,或指示学校放宽校规。
官指覆核非处理公共机构微观管理
法官高浩文昨颁下判辞说,阮于2018年已离开母校,校方与教育局认为阮不再是中学生,没有资格提出覆核,加上任何覆核申请必须在事发的3个月限期内提出,故是次覆核申请严重逾期,应被驳回。
法官接纳校方与教育局的说法,即使考虑阮的覆核,她也缺乏充分理据,包括校方指出阮的说法失实,因为阮在学时校方已允许女生在寒冷天气警告下穿长裤返学,并在每年派发的学生手册内列明;校方另设有学生论坛及家教会等机制可供学生反映教学问题。
法官亦认为司法覆核不是为了处理公共机构内微观管理(micro-managing)的行动及决定。由于阮提出的覆核没有充分理据且逾期,故驳回其申请。虽然校方与教育局寻求法庭颁下讼费,指阮的申请没有胜算及与事实相违,不过法庭没作讼费命令。
【案件编号:HCAL 10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