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被迫卖淫13岁女
发布 : 2024-11-0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
湖南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龚昊东、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罗伟、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王泽宇与一名13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被以强奸罪名分别判监4年2个月、3年半、3年4个月。
案件今年5月判决,内地媒体昨披露事件。案中受害者事发时13岁,被17岁刘姓主犯强奸后强迫卖淫,包括3名地方官员在内8名成年人与她非法发生性关系,另有6名未成年学生强奸她。主犯刘男判刑9年2个月,七名嫖客均犯强奸罪获刑;六名学生强奸罪成,判处缓刑。(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