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严禁地方「以刑化债」「远洋捕捞」
发布 : 2025-1-0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
【明报专讯】国家发改委昨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及基础制度,要求各地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包括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被认为是地方「以刑化债」手段),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管辖(俗称「远洋捕捞」)等。
提出建立统一市场制度 纠正逐利司法活动
除产权保护,《指引》强调公平竞争,禁止地方政府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和退出、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设置特定条件、提供违反国家规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指引》还就长途货车「以罚代管」的问题提出,要求各地不得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不得以交通管控或污染防治为名违规妨碍货车通行等。
针对统一劳动力市场,《指引》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并要求各地不得在户籍、地域、身分、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昨在记者会上表示,地方政府若触碰「底线红线」须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他说,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各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
当局多次强调改善营商环境,但内地去年爆出多宗负面新闻,其中「以刑化债」的典型案例是贵州女商人马艺珈伊向六盘水市政府追债多年,反被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北京商人邢燕军遭家乡内蒙古公安的「远洋捕捞」押回内蒙,去年4月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