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宗教人士网传教 禁微信群诵经讲道

发布 : 2025-9-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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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国家宗教事务局昨(16日)公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下称《规范》)全文,包括禁止宗教教职人员私自在互联网、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讲经讲道或从事宗教教育培训,通过网络藉教敛财、以修建宗教活动场所或举办宗教活动等名义募捐,通过网络与境外势力勾连,通过网络从事打卦、占卜、算命等活动。

禁网络占卜算命 境外教职人员境内行为受管

国家宗教事务局通知要求内地各宗教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指导宗教界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港澳台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外国宗教教职人员在境内实施网络行为,参照《规范》执行。

近年来,随著智能手机普及及社媒平台兴起,各种宗教在内地网络传播风起云涌,各种违法行为亦不断涌现。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官网消息,《规范》共18条,明确要求宗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共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

《规范》明确宗教教职人员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从事宗教教育培训,仅限于通过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App、论坛等进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另外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在线会议、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传教,不得组织、参与网络法会、礼拜、弥撒等宗教活动,以及烧香、供佛、诵经、受戒、受洗等宗教仪式,不得开展「禅修」、「清修」、「疗愈」等带有宗教色彩或者内容的网络学习培训。

以宗教教职人员身分注册、使用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类网络公众帐号,应当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供核验;不得自我炒作,借宗教话题和内容博取眼球、吸引流量;不得通过网络与境外势力勾连,支持、参与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不得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和睦相处。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展示、穿戴、推销宗教极端服饰、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宗教狂热,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不得通过网络经销、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应当依法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产品和服务,不得利用AI技术传教,制作、发布、传播违法信息或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规范》表明,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