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你知:屠龙案主脑囚23年10月 反修例案最重
发布 : 2025-10-2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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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目前反修例案件中,刑期最重为「屠龙小队」串谋杀警案,被指为主脑的被告吴智鸿承认《反恐条例》下「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及《火器及弹药条例》下的「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判囚23年10个月。昨日判刑爆炸案中3名被告原被控的《反恐条例》罪名不成立,属《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交替控罪则成立,他们是继吴智鸿后,反修例案中刑期最高3人。
「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囚终身。翻查资料,就屠龙小队案,当时法官张慧玲称犯案者为求个人政治目的而企图杀害警察,明显向社会宣战;案中主脑吴智鸿、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及充当跑腿的彭军壕,同涉「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3人就该罪的量刑起点介乎20年至28年不等。
官:本案已达最严重程度
昨日判刑爆炸案原为《反恐条例》第二案,案中7名被告就首项罪名全部不成立,而何卓为等3人交替控罪成立。法官陈仲衡昨指出,交替控罪最高刑期20年,本案严重程度已达至最高程度,何作为主脑,量刑起点为18年;另两人同为核心成员,量刑起点同为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