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研藉行政指令 饬部门配合委会(图)

发布 : 2025-12-0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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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昨继续在宏昌阁对出空地洒水,该处是殉职消防员何伟豪最后被发现之处,消防昨日在附近拜祭时,空地水花折射出一抹彩虹。(孙泽芳摄)


政府今次成立的「独立委员会」无法定传召权,据悉,特首李家超会考虑将以行政指令方式,要求涉事政府部门配合委员会工作。本报昨向警方、消防处、屋宇署及劳工处查询是否会应委员会要求提交所有蒐证文件及证据,截稿前未有回覆。特首办回覆查询时未有正面回应,称政府会协助委员会高效运作,包括主动向委员会提供更多有助其工作的资料。

翻查资料,政府在2018年成立无传召权的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当时邀请部门及不同机构出席公开听证会,以及各界提交意见书。

昔经巴士公司同意方获文件

检讨委员会报告提及,运输署当时一度基于商业机密,拒绝向检讨委员会提供专营巴士公司向署方提交的5年远期计划,委员会其后在听证会向时任署长陈美宝提出要求,经专营巴士公司同意,最终获得远期计划中的巴士安全章节。

大律师公会主席毛乐礼回覆本报查询时提醒,有传召权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不是「包青天」,不是所有事可自行调查,部分资料由行政部门提供,其他则由法定权力传召。另一曾参与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法律界人士说,无法定传召权的检讨委员会权力显著减少,只能靠涉事各方提交资料及披露文件,违者亦无罚则。

拒答调查委会 可裁藐视

有法定权力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与李家超今次提出的「独立委员会」不同。前者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成立,涉事者拒绝回答委员会问题或拒绝出示管有物品或文件,可被视为藐视,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判监3个月及罚款2000元。

2019年反修例事件后,时任特首林郑月娥翌年一度考虑委任专家及学者等人组成独立检讨委员会,委员会并无传召权,时任政务司长张建宗曾解释称因委员会「对事不对人」。后来因有答应加入者退出,加上新冠疫情,检讨委员会最终并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