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苏通没履约转让地皮 长实胜诉获赔逾15亿(图)

发布 : 2025-12-1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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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实指潘苏通(图)及高鉎未有履行合约,须赔偿。法庭裁定长实一方胜诉,高鉎须赔逾15亿元。(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高银集团前主席潘苏通及其名下高鉎投资,将其私人持有的港铁佾x??田站一期项目转售予鹰君集团,2021年遭长江实业旗下公司入禀,指根据协议,长实拥有该项目的优先购买权,潘及高鉎须就未有履行合约作出赔偿。翌年潘被颁令破产后不被追究,案件早前经审讯后,暂委法官陈浩琪昨颁下判辞,裁定长实一方胜诉,高鉎须赔偿逾15亿元。

原告是Cheung Kong Property (Business Development) Limited,被告依次为高鉎投资有限公司及潘苏通。案件源于2016年底,港铁公司宣布佾x??田站第一期物业发展项目由高鉎投资投得,其后潘与原告签署《优先购买权契约》,协议内容包括原告取得佾x??田站物业发展项目第一期的优先购买权。但2021年鹰君集团宣布,与被告就佾x??田项目订立框架协议,把发展商的一切权利及责任更替予鹰君集团。

判辞引述被告方在审讯时辩称,长实代表马励志曾在会议发言称,「你咪就搵第二个发展商去跟罗,好过我?嫁(?)一定,好过我?同第二个做啦,唔?你时间」,但法官认为马所言只为谈判之用,希望工商银行提供贷款,不可视为原告方放弃契约的权利,因此裁定原告胜诉。

【案件编号:HCA 2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