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报专讯】政府过去曾透过成立全资持有公司??u动不同计划,包括近年的港投公司,及早年曾惹争议的数码港。有别于其他法定机构,数码港及港投均非根据特定法例设立,防止利益冲突及企业管治规定相对宽松。
根据港投公司章程中处理利益冲突条文,若董事涉一宗交易、安排或合约有直接或间接重大利益,尽管须向其他董事披露相关利益,但仍可在相关交易、安排及合约中参与投票,并计算会议的法定人数。
《科技园公司条例》及《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则列明董事利益冲突及避席安排,并须设董事利益登记册,容许公众查阅。根据数码港的企业管治报告,董事利益登记册供董事局成员查阅。
数码港计划早年备受争议,政府1999年成立由财政司长法团全资拥有的3间私人公司发展计划,但未经公开招标将临海地皮免地价批给电盈发展。时任资讯科技及广播局长邝其志在立?x??解释是为取得「先拔头筹」优势。
数码港仍未收支平衡,2024/25年未计折旧前录得约4600万经营溢利,若计折旧,亏损约1.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