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党屡劫便利店 青年囚64月

发布 : 2022-7-0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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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前年2月接连发生刀劫便利店案件,贼人共掠去约5.6万元及17包烟,警方事后拘捕3名无业青年。负责持刀落手打劫的19岁青年,早前承认7项抢劫和1项企图抢劫罪,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李运腾指出,伙同犯案及打劫便利店均属加刑因素,但考虑被告与警方合作指证同党令其认罪,称「相当慷慨」地给予50%刑期扣减,判囚64个月。

指证同党刑期减半

被告为谢震浩(现年21岁),同案被告关少杰及胡乐恒早前各承认一项抢劫罪,被判入教导所,三人被指于2020年2月3至19日犯案。案情披露,被告谢震浩多次持刀行劫位于元朗、天水围、屯门、上水、荃湾和葵涌的便利店,其馀两人各参与一次行劫。案中涉及武器包括锤、?刀、30厘米长的刀及16寸长的牛肉刀等。

辩方求情透露,被告16岁时曾犯另案,当时法庭给予机会判?x??化令,「可惜都唔能够改变呢个年轻人」。辩方续称,被告在本案认罪后与警方合作指证同党,相信他已无法在朋辈间立足,他真心知错,日后会远离损友。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招揽同伴伙同犯案,比单独行事更为严重,打劫便利店亦属加刑因素,再者部分控罪涉及多名事主,加重严重性。至于企图抢劫罪,被告未能劫去财物只因店员奋力抵抗,罪责无异,同时考虑被告过往有多项与暴力相关的案底,8罪以监禁6年至6年半作量刑。

法官表示,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年轻,他与警方合作,令其馀被告遭起诉继而认罪,决定给予一半的刑期扣减,终判囚64个月。

【案件编号:HCCC 3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