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网上卖亚硝酸钠用于自杀 密市男子可能逃过谋杀罪指控(图)

发布 : 2024-9-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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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在网上大量贩卖亚硝酸钠(Sodium Nitrite)的男子肯尼斯.罗(Kenneth Law,图),可能可逃过14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

安省检察官正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就「协助自杀」和「谋杀」两项罪名作出清楚诠释。安省上诉法院早前在另一宗裁决触及有关问题,安省总检察厅本月初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并暗示对肯尼斯.罗的一级谋杀罪指控,有可能不成立。

该宗案涉及一名护士使用胰岛素,被控企图谋杀,安省上诉法院在裁决时对协助自杀与谋杀给出明确区分。

上诉法院裁定,被告必须被裁定压制受害者的自由意志、令其选择自杀,案件才有可能被视为谋杀或企图谋杀,否则严格来说案件相当于教唆自杀。

就因为这一点,左右了控方起诉罗的基础。罗被指销售亚硝酸钠,与安省14宗自杀有关。每宗死亡案件中,他都被控一项一级谋杀罪和一项教唆或协助自杀罪。

检察官指控59岁的罗在网上经营亚硝酸钠和自杀用具的销售业务,明知其产品被个人用于自杀。

罗居住在安省密西沙加市,去年5月被捕。他的刑事控罪将于明年9月审理。安省总检察厅因此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尽快处理上诉申请。

多伦多刑事辩护律师格兰特(Ingrid Grant)指,上诉许可不获批,不代表这宗谋杀案一定会搁置,但谋杀指控可能会无法理依据。

她说,安省上诉庭的判决是指,一个人可以同时被判谋杀罪和教唆自杀罪成,但范围相当狭窄。

罗的律师古雷(Matthew Gourlay)在电邮中回应指,加拿大法律区分了谋杀和协助自杀罪。安省上诉法院最近的裁决,证实了以谋杀罪起诉罗先生,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