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修补航空公司逃避赔偿条例漏洞(图)

发布 : 2024-10-0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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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旅客在行程中都有遇过航班延误或被取消经验。(加新社)


【明报专讯】加拿大最高法院昨日驳回了加航等16家航空公司的上诉,这些公司指「加拿大航空旅客保护条例」(APPR)违反国际旅行规则的诉讼,所以航空公司不需因航班延误取消或行李遗失而向乘客赔偿。

加拿大航空、波特航空等16家上诉人辩称,2019年推出的「加拿大航空旅客保护条例」 违反了全球标准,应判其对进出加拿大的航空旅行无效。

诉状说,对于行李遗失以及航班延误或取消强迫航空公司予以赔偿,这些规定超出了加拿大运输局的权限,并违反了满地可公约的国际旅行规则。

去年12月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航空公司的诉状,但加拿大航空旅客保护条例」中适用于行李临时遗失的一项规定除外。

加拿大运输局和联邦总检察长称,「航空旅客保护条例」与加拿大2001年签署加入的满地可公约间不存在抵触,本案法官罗马尔科姆(Malcolm Rowe)在判决书中也明确写到此点。

「加拿大航空旅客保护条例」规定,如果旅客是因为航空公司预售机票超过实际座位数而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必须赔偿旅客最高2400元,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旅客可获得保证赔偿金最高1000元,以及旅客还能够获得行李遗失或损坏的赔偿最高2300元。航空公司则认这些规定违反了满地可公约的「排他性原则」,该公约规定,任何与国际航班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都完全受到公约条款的约束,而不是任何其他规定。

对此,罗马尔科姆法官表示,「加拿大航空旅客保护条例」没有规定损害赔偿的诉讼,因为它并不提供个性化的赔偿规定,相反,它制定了一项与满地可公约并行运作的消费者保护计划,因此APPR不能落在满地可公约的排他性原则范围内」。

2023年联邦政府修补了航空公司逃避向客户支付赔偿的条例漏洞,并致力于建立更简化的投诉解决系统,同时加强了处罚力度,对航空公司违规行为最高处以25万元罚款,比之前规定增加了十倍。

另一项改革是把投诉的监管成本置于航空公司肩上,对航空公司的每次投诉收取790元费用,旨在鼓励它们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减少投诉数量。截止上月,加拿大运输局收到的对航空公司投诉案件已达7.8万个。

旅客权益支持团体航空旅客权利主席卢克斯(Gabor Lukacs)表示,「法院的判决支持加拿大旅客权利是相当公平公正的,能更好地保护旅客利益。不过比较欧盟的「旅客保护黄金标准」,我们的条例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