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兴之所至随意捅人一刀 男子认二级谋杀16岁少年(图)

发布 : 2024-11-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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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左为托宾,图右则为死者马加哈斯与家人的合照。


【明报专讯】多伦多市一名持刀杀人的凶徒在法庭上承认二级谋杀罪名,强调自己并不认识死者,只是「兴之所至」随意地找人捅一刀,并未有任何事先的谋划,结果就把那人捅死了。

检控官在控告书中称,被告托宾(Jordan O'Brien-Tobin)于2023年3月25日晚,在多市基尔地铁站(Keele Station)的站台上,无缘无故走到16岁少年马加哈斯(Gabriel Magalhaes)身前,朝对方胸口要害猛刺一刀,将这名他不认识的男孩杀死。

事后,托宾给家人和亲友发去多条短信称:「我只是随意(Random)地捅了某人一刀,然后就跑掉了。」

托宾昨(20日)向法官承认二级谋杀罪名。二级谋杀与一级谋杀罪名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必须有预谋和蓄意的情节,而二级谋杀往往是凶手没有预先的谋划,因此托宾才反覆强调自己是「任性而为」。

现年24岁的托宾在承认二级谋杀罪名后,会被自动判处终身监禁,而主审法官凯丽(Jane Kelly)则要根据控辩双方的建议,确定被告必须在监狱内服刑多久才有资格获得假释,这段刑期一般是在10到25年之间。

目前,检控官西蒙(Karen Simone)和纳什(Amanda Nash)要求监禁最少18年,而辩方律师卡图佐拉(Robert Cutruzzola)和博曼(Jeffrey Berman) 则认为10至14年足矣。

下周二,将就此进行判刑聆讯。无论判决如何,托宾的强制服刑期满后,可向假释委员会申请,委员会则根据犯人在监狱中的表现,判断其是否有悔过表现,是否对社会无害来决定是否批准假释,因此无人能够保证他永远不会获得假释。

法庭提供的《双方同意的事实声明》(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显示,案发当晚,马加哈斯与一名友人坐在基尔地铁站一楼的一张长椅上,准备搭地铁回家。

托宾把一个背包挎在胸前,从马加哈斯两人身边走过,眼睛死死地盯著对方,而那两名少年根本没注意到旁边那道充满恶意的目光。

托宾走出地铁站,却回过头透过地铁站的自动旋转门盯著受害人和他朋友。不到1分钟之后,他把手伸进背包并走回车站,直接走到男孩身边骤然发难,用利刀刺入受害人的胸口,马加哈斯甚至没有来得及反抗,托宾就离开走出地铁站。

马加哈斯的友人和2位热心路人试图救人,但他被送去医院不到1个小时就死去。

而托宾在杀人半小时后,去到Roncesvalles大道上的一座教堂,在那里与一名牧师和另一名教区成员交谈,告诉对方他想杀人。

这些教会人士开始担心,在20分钟后把托宾送离教堂。而托宾随即前往圣约瑟医院的急症室,警察在那里将其逮捕,但凶器就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