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案讲解程序 地署:受理村民因风水反对建屋(图)

发布 : 2025-2-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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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地政主任彭娘霖昨日供称,丁屋设有转让规限,在发出满意纸后的5年内不可转让。如要转让,申请人需要缴付行政费及补地价,或等待5年后可以自由买卖。(杨志权??o?J??


【明报专讯】有「村屋大王」之称的王光荣与现任元朗区议员程振明涉嫌「套丁」发展私人屋苑,案件昨于区院续审。控方传召一名地政总署总地政主任作供,讲述申请兴建丁屋程序,即使申请人满足申请资格,署方须就拟兴建丁屋的土地张贴公告,以便村民提出反对,例如有人提出兴建丁屋会引起水浸问题,署方需联络渠务署跟进;署方亦会受理村民以风水问题提出反对,需找村长跟进。

两名被告分别为王光荣(72岁)及程振明(65岁),同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涉及串谋142名新界原居民一同诈骗地政总署,诱使署方批出兴建丁屋牌照。据早前审讯,控方指两名被告涉藉套丁发展元朗「晓门」项目图利。控方读出双方承认事实为涉案的荣佳建筑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成立,程振明分别于2007至2011年度及2019至2023年度为十八乡乡事委员会的主席。

曾处理元朗丁屋 无经手本案申请

控方传召总地政主任彭娘霖作供,彭曾于2010至2013年间负责处理元朗区丁屋申请,但他没有经手处理涉案丁屋申请。彭讲述申请兴建丁屋的程序,指原居民有3种申请办法,最常见是申请建筑牌照,申请人须拥有合适的认可乡村范围内的土地;另两种办法分别是私人协议及换地,涉及向政府申领乡地及交换土地。

彭续称,申请人须联同原居民代表一同宣誓证明为原居民,另须宣誓从未兴建丁屋,以及为拟兴建丁屋的土地之唯一注册人,申请程序一般需时4至5年。审批期间,署方须就拟建丁屋土地连续张贴公告两周,受理村民反对。竣工后须交署方检查丁屋大小合乎规格才发出满意纸。审讯今续。

【案件编号:DCCC 10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