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煽惑起底非礼案事主 留言吁「PO」事主相 辩:解please observe

发布 : 2025-3-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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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一名商人涉于去年5月至8月在网上讨论区帖文留言,?一宗非礼案罪脱被告公开事主资料,早前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作审前覆核。庭上透露,被告曾在帖文留言「PO条女?相先」,控辩双方将争议「PO」的意??o?J??控方拟在审讯时传召语言学专家就此出庭作供,因需时让专家撰写报告,案件获准押后至5月8日再讯。

控方认为应解作「post」

拟传召语言学专家作供

被告周卓铭(32岁)报称商人,昨在庭上确认维持不认罪的答辩;同案另一被告黄乐(36岁)报称新闻编辑,早前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5月2日作审前覆核。

控方表示,审讯时将不会传召原定4名证人,亦不会争辩被告两份录影警诫供辞。

被告不争议案发时曾在连登讨论区留言「PO条女?相先」,而针对「PO」一词的意??o?J??辩方称是指「please observe (请观察)」,控方则主张意思为「post(发布)」。控方表示,未获当事人同意披露个人资料便属犯法,若属「please observe」不属披露,若属「post」便是披露,所以要邀请语言学家作专家证人解释「PO」的意??o?J??要求押后聆讯以便专家撰写报告。

专家需时撰报告 案件押后

辩方表示,案件争议应是「PO」字的煽勾x??图,若传召语言学专家上庭只解释此字意??o?J??则不太认同控方做法,且辩方至昨日才知悉控方有意传召该专家证人,认为需先阅读专家报告才能回应。

裁判官听毕双方陈辞,批准将案押后至5月8日作第二次审前覆核,以处理专家证人报告。

【案件编号:ESCC 33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