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交友 母打女判感化

发布 : 2025-8-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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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33岁女子疑因14岁女儿于前年跟同学过从甚密,在家掌掴女儿及扯她头发,早前承认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称明白年轻产子的被告因不想女儿重蹈自己覆辙而较紧张,惟法律不接纳体罚,判处被告12个月感化令。裁判官寄语被告学懂保持冷静,「你控制唔到情绪、你出手掴佢,可能小朋友将来会学番咁做」。

被告L.S.Y.(33岁,报称售货员)昨以?带抱?与现任男友所生的19个月大儿子应讯。辩方求情称,感化官认为被告毋须接受感化令,形容早前索取的感化报告内容颇正面。辩方称,被告基于年少时的经历,以错误方法关心女儿,加上她初犯及生活规律等因素,希望法庭宽大处理,判处非监禁式刑罚。

年轻诞女 称不想女儿重蹈自己覆辙

裁判官施祖尧判刑时称,被告早前向感化官表示不想女儿重蹈自己覆辙,因而较紧张女儿跟异性交往,「呢一点我明白?」;惟法律「基本上不接纳」体罚,且体罚儿女后对方或会反抗得更厉害。施官考虑到案件性质、被告经济状?及要照顾小孩等因素,判处12个月感化令。

案情指出,被告与前夫育有女儿X及幼子,2019年夫妇分开。被告其后跟另一男子相恋,并与该男子、X及幼子同住大埔。2023年12月,当时12岁的X在学校社工询问下透露跟被告现任男友有性关系,事件转介警方。X在警方录影会面称,2023年11月,被告现任男友在家中与她对质,称她跟一名同学过从甚密,其间被告步出睡房扯X头发,又连番掌掴X。被告于翌年1月被捕。

【案件编号:STCC 218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