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陆振中(前)昨在判刑后离开法院。警方回覆查询称陆已被停职,警方会于司法程序完结后按既定程序跟进。(李绍昌??o?J??
【明报专讯】时任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警司陆振中2022年酒后不顾下属阻挠驾驶,打伤其中一名男下属并咬伤其中指,早前审讯裁定他危驾及袭击两罪罪成,昨在区域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另须停牌6个月和自费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暂委法官劳洁仪称本案不涉滥用职权,被告很大可能因定罪失去工作,过往努力付诸流水,构成减刑因素,并接纳辩方呈上的33封求情信,被告过往确为模范,在社会担当不同角色,品格良好,犯案是有违作风(见另稿),其情?「完全符合」判处社服令,判刑公平和合乎比例。
警:陆已停职 按既定程序跟进
陆振中听取判刑期间一直低头闭目,判刑后起立表示「清楚,法官阁下」。
被告陆振中(现年45岁)原涉7罪,指他于2022年6月22至23日三度非礼女子X;以及同年7月15日各一项危险驾驶、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及普通袭击罪,涉及X、督察蔡文浩和赖文显。审讯裁定陆危驾和涉及蔡文浩的袭击罪成。警方昨日回覆称陆已被停职,警方会于司法程序完结后按既定程序跟进。
官:耕耘付诸流水 构减刑因素
法官判刑时引用并接纳大部分辩方求情,称被告案发时是休班警务人员,不涉滥用职权,其行为有违过往勤奋、无私、乐于助人的表现。法官不认为控方所提警务人员犯案应加刑的案例适用,称被告属初犯、有良好品格,定罪令他多年耕耘成果或付诸流水,可构成减刑因素。另外,被告案发后积极面对,亦投入公益服务,为重新工作学习其他技能,符合判处社会服务令的因素。
法官引述蔡文浩的创伤报告称,蔡事后缝了3??o?J??现已可正常生活,不再患创伤后压力症,但他听闻很多有关本案的谣言,担心遭被告报复,导致体重下降,报告认为蔡继续接受心理辅导对他有益。至于危驾罪,法官指被告当日喝了相当分量的啤酒,身体和表现明显受酒精影响,无论如何3名下属阻挠他驾驶也是正确。
称酒精影响表现 或不经意勾x??
法官续指,被告案发时有24年驾驶经验,仅2019年有一次定额罚款纪录,本案涉及短途近距离逆线行车,大部分时间被告均有亮起危险警告灯,显示他无意影响他人,且事发地点人车不多,案情并非恶劣。
法官就袭击罪表示,3名下属和被告互有拉扯,混乱间他或不经意使用武力,蔡的伤势也非最严重。法官基于两罪源自同一事件、报告建议,最终判处240小时社服令。
【案件编号:DCCC 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