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报专讯】沙田区议会前主席李志宏(图)被律政司长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指控他在丧失区议员资格后没向政府退还经费及5项电子产品,向他追讨近7万元。案件昨日提讯,李没到庭。审裁官潘弘翰裁定律政司长胜诉,下令李支付7万元款项和120元讼费。李回覆本报查询称,政府一直没告知购回电子产品的方法,惟他已无力支付欠款,只能「交由政府去安排」。
本案申索人为律政司长,被告为李志宏。根据申索书,李2021年10月8日丧失区议员资格,其后须退还未动用的预支款额31,093.39元,另须退还iPhone SE、MacBook Pro、Acer手提电脑、扬声器、Google Pixel手机?各一部,回购价总共38,776.9元,总款项69,870.29元。申索书称,李至今仍未退还有关经费及电子产品回购价。
李志宏:设备有居民资料 不知购回方法
李志宏回覆本报表示,今年中才收到信件指他有一笔欠款,不明白为佾x??府会在他离任近4年后才处理款项;他未交还的电子产品中有大量区内居民资料,他希望购回那些电子产品,但区议会没告知购回方法及金额。
李又称,他2022年被裁定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罪成后服刑5个月,此后只能靠「散工」维生,现时无力支付欠款,「政府要点样去处理本人呢个款项,咁交由政府去安排啦」。
【案件编号:SCTC 26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