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示身分证裁阻差囚5天 陈朗升上诉 官指不宜判社服(图)
发布 : 2025-12-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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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朗升(图)一方称,他是具政治背景(political profile)的人,当时可能觉得遭警员针对截查,故没适时出示身分证明文件。(李绍昌??o?J??
【明报专讯】记协前主席陈朗升2022年在旺角采访朗屏?特别业主大会前,涉在场外拒绝出示身分证及与警员争执,经审讯被判阻差办公罪成,监禁5天。他不服定罪和判刑上诉,高院昨日开庭审理。上诉方表示,陈朗升当时正处理新闻工作,可能觉得警方针对有政治背景的人截查,质疑原审判刑过重。法官表示,原审裁判官认为陈毫无悔意,不适合判社会服务令,择日判决。
原审指手按斜?袋招嫌疑
上诉方:闭路电视显示从未按
上诉人陈朗升(案发时41岁)现为自由身新闻工作者。定罪上诉方面,上诉方大律师关文渭表示,原审裁判官接纳涉事女警证供,裁定陈按?斜?袋打斜过马路惹来怀疑,但根据闭路电视片段,陈从来无按?斜?袋;又指案发现场无示威,陈照常过马路,不符合《警队条例》54条的「可疑」定义。
上诉方表示,警队条例原文由英文撰写,条文赋权警员合?x??查「行动可疑的人」,重点是该人客观上行动可疑,而不是警员主观认知,而陈朗升案发时举止正常,女警明显不获警队条例授权,非正当执行职务。上诉方又称,陈当时和灰衣男同行,后者身上背包较大,陈的斜?袋容量不大,放不到示威物品。暂委法官王诗丽听毕质疑,陈和灰衣男双双被截查,唯独陈拒绝和警员合作,「大家知道?段时间可能有示威,系整体考虑」。
争议警例截查条文
刑期上诉方面,上诉方表示陈朗升正履行记者职责,可能不满警方针对性截查,故无适时出示身分证,且陈本身无案底,案件对他有警惕。上诉方形容,原审判囚5天「只系畀佢入去(监狱)扫地」,冀法庭索取社服令报告,让陈贡献社会。法官闻言表示,本案不适合判社服令。
律政司高级助理刑检专员何眉语回应称,现场附近举行业主大会,为防秩序混乱,警员上前截查陈朗升和同行男子,属正当行使警例权力,原审判刑恰当,非明显过重。法官听毕双方陈辞,择日判决。
【案件编号:HCMA 4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