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等提醒企业境外上市资金须调回内地

发布 : 2025-12-2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明报专讯】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周五发出《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提醒企业赴境外上市集资、减持或转让股份后,原则上将从中所得的资金应该汇回境内,但可允许符合条件企业留存境外使用。

允许符条件企业留存境外使用

此外,人行ú做o的《金融稳定报告》提及,加大逆周期及跨周期调节力度。

人行及外管局最新的《通知》明言,要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明确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若在境外上市集资后向境内调回外币则可自主结汇使用。

另根据人行发表的《金融稳定报告》称,除了提出要加大逆周期及跨周期调节力度,更称会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汇率弹性、强化预期引导、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同时,当局会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坚定推进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做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