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4下属贿赂 深圳「小苍蝇」贪逾5千万港元(图)

发布 : 2018-8-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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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中央近年打贪既除「大老虎」,也灭「小苍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宝安区沙井街道办前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春明(图)涉嫌受贿案进行开庭审理,而该案共牵出14名下属曾向他行贿,当中有人两度向其行贿后,均获得升职。

当天庭审中,张春明被控合计收受贿款3851.5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400万港元)、730万港元,其妻张曲容也被控涉嫌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张春明在庭上对指控表示认罪,仅对小部分贿款指控提出异议。他的涉贿行为主要发生在其出任松岗街道书记期间,包括在相关工程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下属职务提拔、职位调整上关照他人,收受他人贿赂等等。

当地媒体报道,张春明在利用职务便利提拔或关照下属方面,共有7名松岗街道办干部牵涉其中,而在收受辖区社区书记、股份公司贿款方面,同样有7名松岗街道社区书记涉案,涵盖楼岗、江边、溪头、碧头等。

判决书披露,松岗街道干部李某是向张春明行贿的其中一人,于2013年至2016年为谋取张在职务提拔等方面的支持和关照,分两次向他行贿合共30万元,并均获得「提拔」。盐田法院一审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立功表现,最终以行贿罪判其入狱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