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 扩自主权增立法空间(组图)

发布 : 2020-10-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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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试点落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发布关于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国家各部委介绍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的有关情况。图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F(中)等官员,在发布会上介绍并回答传媒提问。(新华社)





继国家主席习近平上周宣布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改革更多自主权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18日)正式发布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涉及营商环境等6大类共40条事项。在营商环境方面,《清单》提出扩宽深圳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明报记者

清单列40事项试行改革

配合上周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昨正式出炉,涵盖要素市场化配置(意指通过市场机制分配资源)14条、营商环境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以及生态环境和空间治理方面3条事项(见表)。据称,其中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到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体现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

毋须事事报批 宁吉�F:重要改革

发改委副主任宁吉�F昨在国新办记者会上表示,授权清单是改革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与此前改革试点通常实行的「一事一议、层层审批、逐项审核」的授权方式不同,此次「综合授权」,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清单式批量报批」的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列入清单的事项实施备案管理,除明确要报批的事项,其他不再逐项报批。宁吉�F说「这种方法本身就是重要的改革。」

此外,授权事项将「分批推出滚动实施」。在五年改革试点的总体框架下,按照国家决策部署,结合深圳改革发展实际,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分若干次,滚动研究制定授权清单,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

根据《清单》,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空间将进一步扩宽。《清单》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个人破产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在无人机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

在营商环境方面,《清单》还提出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包括率先试行「自然人(个人)破产制度」;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并拟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包括允许深圳探索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薪酬体制改革,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试行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知识产权

《南方都市报》今年8月报道,自全国人大1992年赋予深圳特区立法权,截至目前,深圳通过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483项,超过三分之一法规是开全国先河,填补国家立法空白;其中截至2000年,深圳制定的法规及政府规章中,七成是关于规范市场经济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

宁吉�F表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3个阶段目标,即2020年试点开好局、起好步,2022年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25年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