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案首引反恐例 6人认串谋杀警等 单位搜出长枪百计弹药(组图)

发布 : 2024-2-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被告苏纬轩于2019年牵涉大埔翠屏花园开枪案被捕,警方在涉案单位搜出一支长枪,内有子弹。(资料图片)



案发时18岁的苏纬轩涉在大埔开枪被捕,他承认串谋谋杀、使用枪械及弹药意图拒捕等共3罪。(资料图片)



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锺雪莹(图)在本案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游行前夕,警方在多区搜出手枪及子弹等大批武器,「12港人」的张俊富、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锺雪莹等人被捕,遭控以包括《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为律政司首引《反恐条例》检控的反修例案件。5男1女昨日在高院先后认罪,案件押后至今继续处理案情。案中两男子分别承认上述控罪及串谋谋杀罪,两罪最高刑罚均为终身监禁。

法官张慧玲昨处理6人认罪答辩,他们须续还押。其中无业被告彭军壕(案发时33岁,下同)承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即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遭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针对订明标的放递、放置或引爆两个爆炸装置。

被告涵12港人本民前成员

无业的苏纬轩(18岁)承认串谋谋杀、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使用枪械及弹药意图抗拒或阻止合法逮捕共3罪。控罪指苏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与他人串谋谋杀警务人员,另于同年12月20日连同锺雪莹在大埔翠屏花园一单位管有1支长枪、6个共载有211发弹药的长枪弹匣及两个共载30发弹药的手枪弹匣,及于大埔翠屏商场地下使用一支载有弹药的手枪。

学生张俊富(22岁)承认各一项管有爆炸品及无牌管有枪械罪,女设计师锺雪莹(29岁)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张被指同年12月3至8日在荃湾致利工业大厦某室,管有两盒烟花和4个载有诺香草胺的喷罐,锺被指同月20日在翠屏花园管有1支长枪、载有211发弹药的长枪弹匣等。

另认教唆制爆炸品

仓务员蔡凯明(21岁)承认协助和教唆制造爆炸品罪,即于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协助及教唆他人制造引爆装置。维修技工陈玉龙(27岁)承认各一项串谋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以及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前者涉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与苏串谋犯案,后者涉2020年1月17日在沙田广源?一单位管有1支手枪、4个弹匣及92发弹药。

【案件编号:HCCC 164/22、255/23】

(反修例风暴)

明报记者

■明报报料热线: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