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忧违儿少权法 避报道未能示警

发布 : 2024-7-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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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幼园性侵案引发媒体未能示警的话题,基于台湾《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不得揭露儿童少年事件相关资讯,因此台媒在处理相关儿童或青少年遭遇性侵等新闻时,多半选择避免报道以免「触法」。

监察委员叶大华、田秋堇、纪惠容16日透过新闻稿公布涉案幼儿园名称及教师姓名,表示已立案调查台北市政府有无依法善尽调查及监督之责等情形。台媒才跟进曝光案件更多详情。

卫福部最快月内制定报道原则

对于是否会比照监察委员做法,蒋万安称,希望监察院、卫福部、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等相关单位能共同讨论出更明确的标准,让地方政府遵循。

台湾卫福部表示,将尽速邀集相关单位、团体讨论,制定报道原则,最快1个月内出炉。

专注儿童少年服务及权益的励馨基金会指出,性侵案件调查期长,吁应修法让媒体在保护受害者同时也可适当报道,避免再有受害者。

民进党立委林楚茵指出,现行法律规定一竿子全罚,媒体担心触法而避重就轻,形同给加害者保护伞,她将于下会期提案修法,增订具示警作用新闻报道的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