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改革回应新领域新问题

发布 : 2024-7-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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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依惯例,这份包含中国新一轮改革具体内容的文件将很快公布。北京学者表示,新一轮改革将更重系统和方法,对外界关心的促进民营经济将有具体举措,并对新领域新问题有前瞻性论述。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唐方裕19日在记者会上透露,即将公布的《决定》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都是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助理李治表示,三中全会公报反覆提及「体制」、「机制」等字眼,说明本轮改革强调方法性和系统性,将体制、机制、制度等作为一个突破口。当改革进入深水区,更应注重体制、机制、制度上的完善。这也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向。

地方政策要服从国家方针战略

公报中还有「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强调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等表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副教授赵波认为,当前改革强调统筹和协调十分必要。整个国家是一盘棋,产业政策或地方性政策要服从国家方针战略,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期,负面或者极度收缩性的产业政策应该谨慎出台,服从于全国宏观调控政策方向。

中央财办副主任韩文秀昨透露,《决定》强调「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并指出「要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应保民企财产权正常经营权

赵波表示:「我们有《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但对民营经济一直没有相关法律。应从法律上保证各个经营主体的平等权利,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保护他们正常经营的权利。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避免滥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避免选择性执法、不公平执法。当前民营经济投资疲软,而它又与广大民众就业息息相关,通过立法等多种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分重要。」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也认为,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公平竞争是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

韩文秀还提到,《决定》提出「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要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等。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萨认为,这些提法都是对当前新领域新问题的回应。比如目前税制符合工业化时代的企业运营模式,而数字化时代,企业形态、价值生成方式和此前完全不同,制定合理税制既能够促进新业态发展,也避免税收漏洞,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