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党跨省贩运毒品 东莞男子伏法

发布 : 2024-7-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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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公告,广东省东莞市41岁男子黄某杰因犯贩卖及运输毒品罪名,被判处死刑,经验明正身后,已于本月12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众号上周六(20日)公布,黄男被捕前是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门分局科员,2018年6月伙同多人从东莞前往陕西贩卖毒品,并向多人贩卖冰毒超过1.1公斤,随后又从云南省获取毒品运往陕西西安市,第二次贩冰毒2.5公斤。警方于同年8月在西安市逮捕黄男时,他身上仍藏有冰毒,经其同伙指认,车上亦藏有约2公斤冰毒等毒品。

法院认为黄男伙同他人进行贩卖、运送毒品犯罪活动,罪行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遂以上述罪名对其判处死刑。黄男曾不服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最高法院核准判决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