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结案受查人索贷 警涉违防贿例

发布 : 2024-11-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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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一名时任警员涉未经许可下向一名结案受查人借贷1.5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周三(20日)被廉政公署起诉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被告获准保释,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警方回覆称被检控男子已离职,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

49岁被告麦国雄案发时任职警员,驻守中区警区的刑事调查队。他涉于2021年9月调查一宗偷窃案时认识受查人,案件约半年后结案,两人再无联系。前年11月29日,被告相约该名受查人并向对方索取一笔贷款。

控罪指被告涉嫌未获特首一般或特别许可,从该名偷窃案受查者接受贷款。廉署称在贪污调查时揭发上述遾x??行为。

被问到日后有佾x??制确保警员与受查者无金钱等利益关系,警方回覆称非常重视人员操守,任何人员干犯遾x??行为,绝不容忍姑息,定必严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