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 多一人认串谋诈骗
发布 : 2025-1-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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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村屋大王」兼王潘律师行创办人王光荣,以及元朗区议员程振明涉于14年间「套丁」,9名涉事丁屋申请人其后各被廉署控告一项串谋诈骗,当中两人早前认罪,馀下7人的案件昨于屯门裁判法院再提堂。庭上提及,其中5名被告否认控罪,一人因病押后答辩,馀下被告梁锦益认罪。案情透露,梁曾串谋他人以10万元向发展商出售自己的丁权。
5人不认 1因病未答辩
9名介乎42至74岁的被告分别为黄观胜、陈志明、蔡伟生、陈永坚、梁锦益、龙福儿、杨启光、邓翘沾及骆天龙。他们均为元朗原居民兼涉案丁屋申请人,其中蔡伟生及邓翘沾早前认罪,各被判囚一年。
5月判刑 待研有无证据提供
至于其馀7名被告,陈永坚、杨启光、骆天龙、黄观胜和陈志明5人昨日各否认一项串谋诈骗,案件排期今年5月9日作审前覆核;龙福儿昨日因病未能应讯,押后至5月9日答辩;梁锦益则承认一项串谋诈骗,案件押后至5月9日判刑,以待控辩双方商讨他「会唔会有?咩证据提供」。众被告皆获准保释候讯。
根据梁锦益(74岁)的承认案情,梁于2006年6月向地政总署申请在元朗水蕉新村兴建一幢丁屋自用,并向署方声称无意将其丁权售予其他人或发展商等,署方其后向他批出兴建丁屋牌照。
廉署其后接获贪污投诉并展开调查,发现1991年11月开始,梁锦益等人申请于水蕉新村兴建丁屋,该些丁屋终由一个发展商以私人屋苑形式出售,并从中获取逾10亿元,而梁申请兴建的丁屋于2015年售出。
【案件编号:TMCC 1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