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前董事长李晓鹏受贿6043万判囚15年(图)

发布 : 2025-3-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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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董事长李晓鹏(图中)被控受贿6043万馀元(人民币,下同)案一审,昨在黑龙江大庆中级法院宣判,李晓鹏被以受贿罪判监15年,罚款6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晓鹏1994年至2021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行长、北京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局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受贿。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