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长傅华伶寻续任 港大蒐学生教职员意见(图)

发布 : 2025-3-3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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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图)任期今年10月届满,有意寻求续任,校方正收集法律学院教职员及学生的意见。

港大首席副校长王于渐日前致函法律学院成员,称傅华伶的5年院长任期将届满,有意寻求续任(re-appointment),校方邀请学院教职员及学生下月10日或之前透过电邮提交意见,不接受匿名意见,师生须以港大电邮地址将内容传送至港大人力资源部,但呈交予校方高层考虑时,会隐去发表意见者的身分。

97年加入港大 20年「坐正」院长一职

翻查资料,出身内地、专研人权法的傅华伶1997年加入香港大学,2008年擢升为教授,同年开始担任法律学系系主任,为期两年。他在2014至2019年曾任法律学院副院长,2019年7月起暂任法律学院院长,港大校委会2020年通过议决,傅华伶「坐正」该院院长一职,任期5年。

根据港大人力资源部任命院长的指引,校长在院长合约到期前约20个月启动续任程序,一般获续任的院长新任期亦为5年。

指引列明,校方处理院长续任时会考虑多个范畴,涵盖院长的贡献、愿景及使命,以及其策略发展计划;管理及使用资源的效率;吸引、培育及留住学院人才的能力;学院的研究表现,如研究评审工作(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学界称为RAE)的成绩、所获的研究资助;学院的教与学、国际化,以至募集的捐款和「知识转移」表现等。

指引亦提到,校方应在启动续任程序起,3个月内作决定;倘校长决定不建议院长续任,该职位将公开招聘,展开全球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