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毅倡按防火例换窗 消防:不属本处管
发布 : 2025-12-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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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大埔宏福苑五级火,有议员认为事件突显大厦维修规管政出多门。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曾在2021年12月通过委聘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出任大维修工程顾问,本报翻查业主大会2024年1月会议纪录,顾问向业主提出楼宇属《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第572章)》执法范围,并提出业主可一并更换1至31楼逃生楼梯的窗户,用具备防火功能的防火窗。消防处向本报称,更换防火窗并非属《消防条例》规管,而是属其他部门职能。
本报昨报道宏福苑大维修事件经过,以及2016年起收到验楼通知至上月大火中呈现的规管漏洞。法团曾在鸿毅提议下讨论维修规模,顾问提出可趁大维修一并更换楼梯的窗户以符合防火要求,该议题表决时获76.82%比率支持。
不过,消防?x??向本报表示,鸿毅指称该换窗工程是按《消防条例》要求进行属错误引述,「一般而言,楼宇更换防火窗属屋宇署的职权范围,而非《消防条例》所规管」。
按照现时部门职权,屋宇署负责订定整体维修法规守则,私人工程由屋宇署规管,而房委会居屋如宏福苑的维修监管则属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处理。
(宏福苑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