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男偷渡台湾囚8月 驱逐否需行政机关定

发布 : 2024-9-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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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大陆退伍军人阮芳勇6月驾快艇偷渡台湾,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周三(18日)一审宣判,依台湾《入出国及移民法》的「未经许可入国罪」,判处8个月监禁。士林地院行政庭长蔡守训表示,阮男不适用刑法关于外国人驱逐出境的规定,至于是否适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强制出境规定,属行政机关裁量范畴。

指外国人驱逐出境规定不适用

中央社昨报道,士林地院认定阮男曾主动请求交通船工作人员协助报警,符合自首规定得以减刑。蔡守训表示,阮男对台湾海防有相当了解,未经许可擅自入境,严重损害台湾安全及出入境管理的正确性,应谴责其行为,但念及阮男始终坦承的态度,并考量本案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及情节,以及阮男自述的智识程度及家庭经济状况等一切情况,合议庭判处阮男有期徒刑8个月,并没收犯罪用到的物品。阮男未到庭聆判。

一名大陆籍阮姓男子6月8日晚从福建宁德驾驶快艇出海,翌日驶入新北市淡水河渡船头码头与交通船发生碰撞,之后被台海巡署拘捕。阮男自称「投奔自由」,曾表示可向台国安局提供「福建沿海军事部署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