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环爱丁堡广场电单车泊位,记者昨午在场所见,有多辆无挂车牌的电单车停于泊车位外,有工作人员在旁拍照记录。(邓家烜??o?J??
【明报专讯】运输及物流局提出修例,规管车主不续牌弃置车辆行为。修例提出,车主如在运输署发出未有续牌通知书后3个月内,未再为车辆领牌或取消登记,即属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罚款1万元和监禁3个月,再犯每次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车主亦会被「钉牌」,被拒绝发出驾驶执照或续期。修例暂定明年第四季生效实施。
初犯可罚万元囚3月 车主「钉牌」
暂定明年第四季生效
申诉专员公署前年9月发表调查报告,称政府无确立及追究车主弃车的法律责任。运输署当时回应称,同年会向立?x??提修例,原定今年上半年实施。
运输及物流局向立?x??提交文件,提出修订《车辆登记及领牌(第2号)修订规例》,以收紧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现时对未有领牌两年的车辆,运输署会向登记车主发通知书,车主如没有在通知书发出日期15天内续牌,车辆登记会被自动取消,车主毋须再为该车辆的事宜负责任。局方于文件表示,一些不负责任的车主利用这安排,在道路和后巷弃置废弃车辆,造成环境卫生和阻塞问题,故提出修例并引入罚则。
等零件维修及古董车可申豁免
局方表示,车主如有实际困难、有合理理由不为其车辆领牌,例如正等待取得零件安排车辆维修及检验、妥善保存不会在道路上使用的古董车等,可向运输署申请豁免,惟申请人须有充分理据获信纳其豁免不会导致车辆遭不当弃置,而车辆会继续登记在车主名下。
另修例车辆申牌免交登记文件保单
另外,局方亦提出修订《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及《第三者风险修订规例》,以??u行电子车辆牌照和简化车辆牌照申请文件的要求。文件指出,目前运输署电脑系统已储存所有车辆的拥有权资料,署方亦可在香港保险业联会支援下,在网上核实车辆保险纪录,故局方提出修例,日后车主提交车辆牌照申请时,毋须再提交车辆登记文件及第三者保险单。另亦修例订明证明文件副本亦会被接纳,以容许车主日后循网上提交申请。
上述3条例早前已刊宪,并会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审议,有关电子车牌的两项修例12月30日起生效。至于打击不当弃车的修例,政府称会提供约一年过渡期,让车主有充足时间为未领牌车辆采取行动,修例暂定明年第四季实施,政府将以宪报公告具体生效日期。
立?x??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恒镔称,相信修例能堵塞以往检控漏洞,惟关注当局是否有足够人手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