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社工集结蒙面罪脱遭上诉 发还原审

发布 : 2024-11-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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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2019年11月12日有网民发起「破晓行动」,一名男生和一名社工涉在荃湾示威,审讯后裁定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两罪不成立,律政司早前提出案件呈述上诉。高院法官郭启安昨颁判辞,指原审错误聚焦两人有否违禁,忽略他们是否鼓励别人进行受禁行为而犯案,原审裁决有悖常理,遂撤销两男的无罪裁决,将案件发还原审继续处理。郭官强调,案件的是非曲直应严肃处理,「根据正确而非被曲解的法律观点来断案」。

上诉人为律政司,答辩人为学生叶泽深(案发20岁,下同)和社工陈皆桥(22岁)。上诉方质疑,原审裁判官刘淑娴2021年裁定两人无罪,未有充分考虑环境因素??u论两人是否鼓励他人集结,包括叶泽深当时管有胶索带,陈皆桥则向催泪弹淋水。上诉方指刘官接纳两人被?x??戴黑口罩,因此两罪应成立。答辩方早前争议终院于案件裁决后才在「卢建民案」厘清集结定义,高院不应批准上诉提出新观点。

判辞指辩方立场等同主张将错就错

刘官在裁决认为缺乏直接证供证明叶陈两人案发时身处非法集结核心,高院判辞指两人对管有防毒面具等未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不仅巩固身处非法集结现场的??u论,更可??u论在场至少鼓励其他集结者。法官亦反驳称,终院案件并非提出新的法律观点,而是提醒下级法院不宜只聚焦于被告有否作出受禁行为,批评答辩方立场等同主张「将错就错」,陈辞完全站不住脚。

【案件编号:HCMA 122/23】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