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检控官执行刑事检控撤不符起诉控罪 提高审案效率(图)
发布 : 2024-12-0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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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法院。(加新社)
【明报专讯】安省法院系统内被拖延审理的案件堆积如山,有专家重提7年前的建议,收回警察刑事控罪的权力,改由司法厅的检控官来执行,这可以大幅减少被法官「终止指控」(Stay of Charge)或撤回控罪的比例,提高法院审案的效率。
这个建议早在7年之前就已经提出,当时的犯罪学家威廉姆斯(Christopher Williams)撰写的一份报告敦促安省司法厅改革刑事起诉的程序,以纾缓安省积案太多的司法系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将做刑事检控的权力从警察手中移交给检控官,而有多个省份采取此种方式。
威廉姆斯向CBC电视台记者称,在警察拥有起诉权的省份,例如安省,被终止指控或撤回的案件比例非常高。这些系统基本上被大量的指控所压倒,因此导致指控被终止或撤回。
早在疫情爆发之前,安省的司法系统就已经面临著极大的压力,安省司法厅正在考虑,由检控官在警察正式提出刑事控罪之前,先对这些罪名进行筛选。
目前这种流程只是偶然发生,并不是必需的程序。相反检控官是在某人被起诉之后才进行审查,以确定起诉是否符合公众利益,以及起诉是否有合理的定罪前景。如果指控不符合这些标准,检控官就会撤销指控。
在有数据可查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即2022-23年度,56%的刑事控罪被撤销、终止、驳回或解除,比2013-14年度增加了14%,当时有罪判决占了大多数。
统计显示,其他省份如卑诗省、新宾士域省和魁北克省这些实施预先筛选控罪的省份,每年被撤销和终止的控告较少。
卑诗省强制警方在提出指控前必须先获得检控官批准,至今已有40年。在2022-23年度,撤回和终止的指控占刑事案件结果的32%。
去年司法厅透露,将检控官的筛选步骤提前到起诉之前,有助于防止不符合起诉标准的控罪堵塞系统。这也将减少指控被终止的风险,并释放资源用于起诉更严重的罪行,但关键在于警方是否同意以及如何接受检控前筛选。
安省警察总长协会对于提出控罪之前与检控官协商持开放态度,但该协会认为,即使检控官不同意,警察也需要保留提出控罪的权力。
协会的执行董事彼得森(Paul Pedersen)表示,「我们必须考虑受害者的安全,考虑公众的满意度,考虑我们有什么证据。那些是否有合理定罪前景的决定,是否值得宝贵的审讯时间的决定,司法厅通过其检控官做出的决定,坦率地说,不仅仅是一个决定,而是会影响我们的调查和我们相信『应该』提出指控的合理理由的决定。」
媒体向司法厅询问有关控前筛检协商的详细情况,以及警方反对此意见的可能性有多大。司法厅一位发言人确认称,正在与总检察厅讨论,政府将继续倾听整个司法系统的声音。
一年前联邦司法委员会准备了一份有关全国刑事指控筛选做法的报告,其中,几乎所有被谘询的安省司法系统相关人士都同意,该省应该考虑改变制度,由检控官在警方提出指控之前对控罪进行筛选,但警方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