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魏救赵」 尼裔油尖旺居民囚5年

发布 : 2024-7-2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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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2019年11月18日,示威者于理大冲突期间发起「围魏救赵」行动,事后多人被控暴动罪。其中一案涉及8人,当中6人认罪,不认罪的两男早前被裁定罪成,昨在区域法院同被判监5年。辩方求情中提及尼泊尔籍被告有心脏问题,他是油尖旺区居民,当晚衣著有别于其他暴动者,并非有预谋参与。法官指身体、家庭等状?均非减刑因素,无给予减刑折扣。

被告潘晓东(27岁)及PUN DHAN BAHADUR(39岁、尼泊尔籍)否认于2019年11月18日油麻地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参与暴动。辩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书面求情陈辞,无额外补充。

另一人同刑期 因本案离职

法官谢沈智慧同意两名被告在案中无号召、带领、鼓吹他人参与暴动,亦无干犯暴动罪以外其他控罪,惟考虑案情严重等因素,以监禁5年为量刑起点。

法官引述辩方求情称,潘晓东考取室内设计高级文凭,案发前为室内设计助理,但因本案已于今年初离职。潘的前雇主、家人、朋友均赞扬他是善良谦虚、沉著冷静的人,本案距今4年多,潘承受不少精神困扰并已深刻反省,加上他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望酌情减刑。

至于PUN DHAN BAHADUR,求情提到他出身贫苦,在乡村长大,2008年来港前在尼泊尔帮父母务农,来港后从事地盘工作,积极参与尼泊尔群体活动,亦会捐款;在父母安排下,他2013年与素未谋面的女子结婚,2017年确诊心脏问题,若恶化或致心脏衰竭,需定期覆诊用药。法官指被告定罪后才称有悔意是「口惠而实不至」,案中无其他减刑因素,二人各囚5年。

【案件编号:DCCC 789/20】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