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医院「患者」被迫转到非自选长期护理院 社区团体提法律挑战明开庭(图)

发布 : 2024-9-22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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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安省健康联盟(Ontario Health Coalition)和老年人权益倡导中心(Ontario Health Coalition and Advocacy Centre for the Elderly)的律师﹐挑战福特政府于2022年推出的《更多床位、更好护理法》(More Beds, Better Care Act)﹐并于明(23)日在庭开审。

有关法案旨在解决医院急诊病床短缺的问题。但这两个组织认为,该立法违反了《宪章》赋予医院患者的权利,尤其针对一群「年长、患病且非常脆弱的患者」,剥夺了他们对居住地点和所接受护理的知情同意权。

根据该法案,那些被认为不再需要医院护理的患者﹐在等待长期护理机构的空位期间,可能被要求搬到并非自己选择的长期护理设施,否则需支付每天400元的费用。

然而,反对组织认为﹐法案中没有明确标准来确定谁属于这类患者,这导致了不一致性。挑战该法律的组织指出,一些患者被贴上等待长期护理机构的标签,但实际上仍需要医院治疗。因此﹐该法案违反了患者的生命权、自由权和人身安全权,

违背了基本正义,并剥夺患者的平等权利。

但省府否认该法律违反《宪章》,并坚持指在公共医院床位短缺的情况下,该法律是必要的,且没有证据表明它专门针对特定年龄或能力的患者。

省府在抗辩书中指出:「在急诊室等待的患者与那些在医院床位上等待长期护理机构的患者一样,享有同样的『医疗自主』宪法权利。」

况且﹐该法律规定,医院仍须作出「合理努力」以获得患者或其决策者同意转到非首选的长期护理院。

但批评者表示,该法律的问题在于剥夺了患者的选择权,可能导致患者被安置到无法提供特定文化或宗教服务的设施中。此外,患者也可能被转移到距离家人和朋友较远的地方。在安省北部,可能达150公里,南部可能为70公里。

尽管患者及其家属可将不同的长期护理院加入选择列表,暂时入住,直到另一家护理院有空床。但老年人权益倡导中心在一份关于该法律的文件中指出,一旦医院患者被安置到某个护理院,他们将不再被视为其他护理院的优先对象。

省府则辩称:「《宪章》没有规定公费医疗的权利。因此,如果患者在不再需要医院提供的高强度资源或服务的情况下,仍有权选择继续免费留在公立医院,将不合常理。」

从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共有293名上述患者被从医院转移到他们未选择的长期护理机构。截至2024年4月,已有7人因该法案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