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师会倡不遵办验楼两级罚款(图)

发布 : 2025-3-0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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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测量师学会就《建筑物条例》修订建议,同意引入定额罚款至不遵办强制验楼通知。图左起为香港测量师学会建筑测量组主席李海达、会长梁志添、义务秘书及建筑政策小组主席谢志坚。


【明报专讯】发展局去年12月提出修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建议,香港测量师学会昨表示,同意引入定额罚款至不遵办强制验楼通知,以更有效促使业主遵办,但认为现时建议6000元定额罚款金额或未足够起阻吓作用。学会建议制定分级定额罚款制度,按建筑物规模、单位数量或总应课差饷租值额挂?,将罚款分为6000元及1万元两级,并明确区分个人?x??和公用部分的罚款额。

建议政府发长期债券支援楼宇维修

此外,学会又建议政府发行30年的长期债券及成立证券化的基金,以支援私人楼宇的保养、维修和复修的工作。学会建议修订《条例》,容许建筑事务监督将「失责工程」委托上述债券基金所进行并收取所需费用。学会建议该基金向业主追讨工程费用及监督费,以支持日常运作及债券的派息;引进基金协助「失责工程」能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学会支持实施综合检核计划,容许业主在经检核后可保留在《条例》修订实施前已建造的小型僭建物。学会建议政府应更详尽解释拟纳入不同类型小型僭建理据,并设立相应小型工程项目,让业主能合法地搭建、维修、拆卸此类建筑物。学会认为,小型僭建物须由熟悉《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的建筑专业人士检核,以充分保障公众安全及业主的权益。

严重僭建罚款倡增至30万元

学会同意加设「严重僭建物」类别,并建议确立清晰定义,主要针对现行僭建物政策下「须予以取缔」类别下对生命或财产明显构成威胁或迫切危险的僭建物,以及严重遾x??的僭建物(例如大型僭建物)。学会支持提高罚款至30万元及再犯60万元,并建议增加再犯监禁年期至3年,以加强阻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