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囚3年
发布 : 2025-4-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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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备受舆论关注的山西「订婚强奸案」昨日二审宣判,大同市中级法院民事、刑事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官表示,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即属强奸,应破除「订婚就有性权利」、「彩礼捆绑权利」等错误观念。被判监3年的姓席男子父母表示不服判决,强调对方因财产纠纷反悔发生关系。案件引起公众关于两性关系和司法公正的激烈讨论。
官:「订婚就有性权利」错误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内地媒体报道,由于备受舆论关注,这宗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一审和二审宣判后均由法官作说明。二审法官表示,网传女方通过相亲「骗婚」、藉婚姻索财等信息不实。席母主张席男未与吴女发生插入行为;法官表示,处女膜状况属个人私隐不应披露,亦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
法官强调,法院既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又防止舆论干扰司法,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判。
法官表示,法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保护双方私隐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回应社会关切,目的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增加司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但席母擅自在网上散播受害者姓吴女子的个人私隐,二审法庭对其训诫。
案件引发热烈讨论。有男网民认为,判决偏袒女方,可能令男性对婚恋产生恐惧;有女网民则认为,判决强调「性同意」的重要性,男性应加强性别平等意识。
不少律师支持法院说法,但也有律师质疑该案判决,认为案件在缺乏物证的前提下定罪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