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截取数据「可先取授权」 提供免责辩护「不合逻辑」

发布 : 2026-1-1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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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x??会昨日就2022年底完成的公众谘询发表报告,提出订立「依赖电脑网络」罪行,取览罪之外另有4类罪,涉及截取、干扰电脑数据或系统等。其中就建议订立非?x??取电脑数据罪(下称截取罪),谘询文件曾提出讨论,提供Wi-Fi热点或电脑予顾客或雇员用的商户或雇主,例如咖啡店、酒店、购物商场等,应否获准截取及使用传送中数据。报告最终认为,任佾x??务如有意截取数据或消费者数据,「均可事先取得授权」,因此不建议提供「免责辩护或豁免」。

报告引述大多数回应者认为,任何专业若需在合?x??务的日常运作中截取数据「应享有免责辩护」,最终小组委员会不采纳。报告解释,截取罪的定罪条件已限于「不诚实或(有)犯罪目的」,若提供免责辩护是「不合逻辑」。

若截取的数据用于未获授权之目的,则会由法庭根据个别案件的证据,决定截取是否不诚实或有犯罪目的;至于截取后在未获授权下披露或使用电脑数据,报告称稍后公布的第二部分研究会更详尽探讨其影响,再决定是否建议订立新罪行。

护儿童做研究犯干扰罪

不设免责辩护

报告另建议订立「非法干扰电脑数据」及「非法干扰电脑系统」罪,干扰定义包括损坏、删除、弄坏、更改或抑制电脑数据。与取览罪不同,小组委员会只对「为网络安全目的」提供免责辩护;对于保护儿童及做研究两类目的,无提供免责辩护。报告解释,保护儿童免受网上危害不涉及更改或干扰电脑数据,从事研究而需干扰电脑数据亦是「匪夷所思」。

就非法干扰电脑系统罪,谘询文件曾提出,应否对非保安专业人员所作的网页抓取(web scraping)或用搜寻器启动网络爬虫(web crawling),在未获授权下从伺服器蒐集数据,视为合法辩解。小组委员会在报告表示,当某人选择连接互联网,应视为默许在使用电脑网络空间时「可合理预期会发生的互动」,认为相关情?应能与网络攻击区分,毋须提供特定免责辩解。

管有犯罪程式器材

网安教育研究可免责

报告馀下建议罪行为「提供或管有用作干犯电脑网络相关罪行的器材、程式或数据」,涵盖有形物及无形物,包括勒索软件、病毒或其源码等,若客观界定为「主要用作」干犯电脑网络罪行,不论是否可能用作合法目的,都可构成罪行。小组委员会为此订立多项免责辩护,涵盖网络安全、教育、科学及研究目的;另设其他特定免责辩护,以顾及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寄存服务提供者及自动化科技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