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妇偕9旬老母遭迫迁 入þ颡D保居住30年廉租屋(图)

发布 : 2024-11-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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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市中心东端廉租屋一名华裔妇女偕其老母亲收到业主的迫迁通知。


【明报专讯】温哥华市中心东端一住户的包裹被拍到遭人扔掉,及后一华裔女租户与她年迈母亲一起被迫迁,租户不惜对簿公堂,希望保住已居住30年的单位。

租户曹氏( Cho,译音)坚称,保安摄录机所拍到的扔掉邻居包裹的人不是她本人,而是其姊妹。根据一份申诉书显示,曹氏不知道其姊妹在信箱拆开包裹,看过里面后就将该包裹扔入回收箱,因此请求法庭重新审查卑诗住宅租务办事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RTB)的裁决。

曹氏于8月收到Mavis McMullen Housing Society房屋协会发出的要求搬迁通知书,租务办事处仲裁员也于9月支持有关行动。

该房屋协会指其宗旨是「为温市中心东端和温东地区包括残障和年迈的低收入妇女,提供稳定而经济实惠的住宅单位」,但该会指控曹氏偷包裹,这是违反租约的非法行为。它还称,涉事租户过往曾收过有关「盗窃和问题行为」的警告信,包括在她所住单位的人涉嫌从其他租户的露台上擅自拿走空瓶和空罐。

有关申诉书指,曹母确实有收集瓶罐的癖好,「但否认她是从其他租户处拿走任何东西」。曹氏表示,她记不起有关信件或从业主处收过该信,而62岁的曹氏及其同住的89岁残障母亲都不谙英语,也不懂英文,只会说广东话。

申诉书指,业主以英语沟通和通讯,租户须自行翻译,但根据卑诗人权法,业主不得因种族和其他原因而歧视租户,至于有关搬迁通知书是以英文撰写,业主没有翻译信中内容,也没有告诉事主提出抗辩的最后期限。

华停隼称并非扔掉包裹者

申诉书说,保安摄录机片段中的人不是曹氏,而是其姊妹,该姊妹没有跟曹氏同住,且两人样貌并不相似。曹氏的女儿也看过有关片段,并告诉大厦管理公司经理,片中女子是其姨母,但目前尚不清楚业主为何「认为片中人就是曹氏,尽管有关视频已清晰显示另有其人」。

申诉书同时强调,曹氏不知道其姊妹有关行为,也没有理由怀疑从未有类似偷窃纪录的对方会这样做。该姊妹经常到上址探望母亲,她以往亦没有为为曹氏及母亲收过任何邮件,而曹氏也从未要求对方这样做。

申诉书要求法官搁置9月20日的迫迁决定以及10月2日另一位仲裁员所有的复审决定。

曹氏还指,业主的收屋令是「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部分源于曹氏已经书面宣誓她没有偷包裹,但对方却仍然以此为由下驱逐令。此外,曹氏一方亦认为,法官应重新审查住宅租务办事处有关裁决,因它显然不合理,理由是该部门要求「曹氏为其姊妹的行为负责」,因为她已说过根本不知道来龙去脉。

房东引用的另一个迫迁理由是曹氏曾对工作人员大喊大叫,而曹氏的女儿又曾与另一名骑电电车的租户发生冲突,后者撞伤曹母,导致她背部受伤和骨折,留医两个月。

曹氏承认她在上述事件发生后不满,试图用不流利的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尝试让业主和另一位租客支付其母的医疗费用,但她完全没有敌意。